|
为做好2019年度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建筑设计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88号)要求,结合我市建筑设计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业级别
2019年度申报工程技术系列建筑设计专业(高、中级)技术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申报。
二、参评范围
在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及市人力社保局有关政策规定的参评范围中,从事建筑设计、建筑结构设计、建筑给排水设计、建筑暖通设计、建筑电气设计、建筑设计概预算、建筑设计管理、建筑室内装饰设计、建筑景观设计、建筑设计科研等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有关政策申报条件的,可申报本专业对应等级职称。
三、评审标准
2019年本专业职称评审有关标准条件,参照《天津市工程技术建筑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津职改字〔1993〕51号)执行。(详见附件)
四、评审方式
2019年本专业职称评审方式为:专家评审。
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的申报人员,须参照上述《评审标准》中破格晋升条件及评委会执行现行政策要求,提供相应奖项证明,需参加基础理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
五、申报政策
(一)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高级3份、中级2份,A4纸正反面打印);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20份,A3纸);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5.劳动(聘用、劳务)合同(协议)复印件或者聘任证明1份;
6.著作、论文(复印件1份,需复印封面、目录、论文原文,其中目录复印件上需用彩笔标识申报人员论文所在位置,加盖单位印章);
7.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任现职后市部级三等奖以上奖项,加盖单位印章);
8.申报人员业绩综述(高级不少于2000字,中级不少于1500字,需有本人签名);
按照“一制三化”要求,居民身份证、继续教育证书、业绩考绩卡片的原件和复印件不再要求提供。实行继续教育情况承诺制,申报人员在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中如实填报各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时、专业集中培训学时等,无需上传佐证材料。用人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核验并承担主体责任,随时接受查验。
(二)对取得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国家相应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由用人单位聘任相应级别职称。对符合高一级别资格申报条件的,可凭职业资格证书和聘任证明直接申报。
(三)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实行职业贯通发展,按照《技能人才分类评价实施细则》(津人才办〔2019〕6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工程技术系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
(四)自2020年1月起,全面启用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职称证书。个人可登录职称系统打印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五)自2019年4月1日起,申报人和单位无须向职称评审办事机构缴纳职称评审费。
六、时间安排
(1)8月15日前:上报本专业职称评审总方案
(2)网上申报:9月1日8:00—9月20日18:00为网上集中受理材料。本时间指网上申报材料初次提交至本评委会时间,如逾期申报,本评委会将不再受理。评委会对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视为网上申报成功,请申报人时刻关注相关信息,及时提供网上打印纸质材料报评委会。如评委会对申报材料审核未通过,请申报人按照提示信息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并于两个工作日内将网上申报材料重新提交至评委会进行审核。经复核属硬件条件仍不合格的,评委会不再受理。所有网上修改材料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时间为9月25日18:00前,逾期不再受理网上反复修改的材料。
(3)提交纸质材料:9月2日至9月27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集中现场收取纸质材料。(地点: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27号,月明公寓5号楼301室。联系方式:23526787、23525158)
(4)10月15日前:报送评委会专家库人员名单。
(5)10月31日前:通过职称系统专家库管理模块随机抽取评审专家。
(6)11月1日—10日:组织不具备规定学历考试。
(7)11月11日—11月29日: 召开高级、中级评审会。
(8)12月2日—12月13日:将拟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9)12月31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向社会公布,将评审结果和评审工作报告报送市人社局备案。
七、公开方式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务网
网址:http://ghhzrzy.tj.gov.cn/
八、申报主要程序
1、国有企事业单位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推荐程序进行。
2、其他申报人员按市人力社保局政策要求执行。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按照职称评审政策要求,现场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期间,评委会只接待以单位形式提交的材料,请申报单位及申报人予以配合。
2、根据申报程序,网上申报的电子版材料经评委会审核通过后,打印网上自动生成的纸质版材料,并按规定加盖印章。即现场申报的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申报的电子版材料一致,否则将根据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要求,视情形取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附件:1.2019年评委会安排情况一览表
2.天津市工程技术建筑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评审标准(试行)
附件1
2019年评委会安排情况一览表
|
序号
|
评委会及专业组
|
评 审 范 围
|
评审方式
|
联系地址
|
公开网站网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收材料
时间
|
拟评审时间
|
|
1
|
建筑设计专业高级、中级评委会
|
建筑设计、建筑结构设计、建筑给排水设计、建筑暖通设计、建筑电气设计、建筑设计概预算、建筑设计管理、建筑室内装饰设计、建筑景观设计、建筑设计科研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
专家
评审
|
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27号
|
|
王宗树
于振民
马强
禹铭月
|
23526787
23525158
|
9月2日至9月27日
|
11月中下旬
|
|